在美国一个西部小镇上,有三个枪手相互之间的仇恨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。这一天,他们三个人在街上不期而遇,每个人的手都握住了枪把,气氛紧张到了极点。因为每个人都知道,一场生死决斗马上就要发生。
三个枪手对于彼此之间的实力对比都了如指掌:枪手A枪法精准,十发八中;枪手B枪法不错,十发六中;枪手C枪法拙劣,十发四中。那么我们来推断一下:假如三人同时开枪,谁活下来的机会大一些?
假如你认为是枪手A,结果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:最可能活下来的是C——枪法最劣的那个家伙。
假如这三个人彼此痛恨,都不可能达成协议,那么作为枪手A,他一定要对枪手B开枪。这是他的最佳策略,因为此人威胁最大。这样他的第一枪不可能瞄准C。同样,枪手B也会把A作为第一目标,很显然,一旦把A干掉,下一轮(如果还有下一轮的话)和C对决,他的胜算较大。相反,如果他先打C,即使活到了下一轮,与A对决也是凶多吉少。C呢?自然也要对A开枪,因为不管怎么说,枪手B到底比A差一些(尽管还是比自己强),如果一定要和某个人对决下一场的话,选择枪手B,自己获胜的机会要比与A对决大一点。于是一阵乱射过后,A还能活下来的机会少得可怜,只有将近一成;B是两成;而C则有七成把握活下来。也就是说,C很可能是这一场混战的胜利者。
现在换一种玩法,假如三个人轮流开枪,谁的机会更大?
这里我们又要遇到琐碎的排序问题,但不管怎么排,C的运气都好于他的实力。至少,他不会被第一枪打死。而且,他很可能有在第二轮首先开枪的便宜。
例如,顺序是A、B、C,A一枪干掉了B。现在,就轮到C开枪了——尽管枪法不怎么样,但这个便宜还是很大的,那意味着他将有近一半的机会赢得这次决斗(毕竟甲也不是百发百中)。如果B幸运地躲过了A的攻击呢?他一定要回击A。这样即使B成功了,下一轮还是轮到C开枪,自然,他的成功概率就更大了。
问题来了:如果三人中首先开枪的是C,他该怎么办?他可以朝A开枪,即使打不中,A也不太可能回击,毕竟对A来说C不是主要威胁,可是万一他打中了呢?下一轮可就是B开枪了……可能你会感到有点奇怪:C的最佳策略是乱开一枪!只要他不打中任何人,不破坏这个局面,他就总是有利可图的。
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,在多人博弈中常常由于复杂关系的存在,而导致出人意料的结局。参与者最后能否胜出,不仅仅取决于自己的实力,更取决于实力对比关系以及各方的策略。
在现实生活中,三个参与者因为各自的不同特点而产生互相牵制的结果,由此导致三方形成一个三角形互相制约的博弈形态。对比双人博弈的结果,三人博弈无论是信息传递,还是策略选择等方面,都要复杂得多。
我们在讲述“三个枪手的决斗”时设立的基本前提是每位参赛者都是理性的,而且都力图为自身利益考虑。这个问题的一项教益在于,显而易见的策略——每位参赛者都试图除掉较强的对手——并不一定是好策略。
枪战决斗的另一项教益是,几千年来,人类始终把一条黄金法则当成行为的准则。这项法则是:种什么因,收什么果。你种的善因或恶因,最后都会回报到你自己的身上。在缺乏有关参赛者能否联络、共谋、进行威胁或达成有约束力并可以实施的协议等信息的情况下,对可能的解法是不能进行正确评估的。在对策论中,往往需要了解这样的社会学因素。
无须试图进行严格的论证,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理解,枪战决斗可能类似于政治或经济的竞争。由此可见,三方制衡无处不在,在这个制衡关系中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可能;而只有这种牵制关系,才可能保证某种暂时性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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